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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章 第十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中指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生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2、豫政办【2009】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第二部分中指出: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